[香港女信徒淚訴是對恒生仁波切(陳寶生)無中生有的誣衊]一文後半部提問的淺白回覆


   接下來,我仍然將以自己所學所知的有限觀點來回應陳寶生弟子關於侵害事件被揭發後所衍生出來的諸多疑問與提問。

一、原文:「其次,以我對你的瞭解,在你身上根本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1.你常跟你的好朋友蘇豔芬和蘇豔惠姐妹倆提到師父的偉大和光明,要她們好好跟著師父修行。誰都聽得出來,那個讚嘆是真心的。如果你真的遭遇這樣的事,以你的性格,絕對會第一時間去報案,不會一直跟著他們讚嘆師父的偉大。2.你從16歲就開始出道江湖了,哪裡是能隨意被人侵犯的?如果你真的遭遇這樣事,以你的性格,早就去報案或報復了?怎麼可能隱忍8年?」
回覆:基本上以上所提問的兩點是相同的論調與問題,依舊站在主觀的自我認知去推測並質疑受害人,還是離不開之前我所提述的:「指責受害人」。
   無論我們自認為多了解一個人,即使是與自己關係至為親近的父母、孩子、伴侶…等等,我們都無法百分之百準確無誤的認識對方了解對方心理的每一個層面或需求,因此我們更“不可能”用自己狹隘的認知視野和心量,去對他人的行為做出正確推測而來斷論出自己所認知的結果。
   讚嘆是一回事,而受侵害又是另一回事,兩者之間並不構成必然相關的因果關係,這樣的推測一樣沒逃過對受害人所持的錯謬想法及觀念,如此激昂的推論實在是情緒用詞居多,理性邏輯不足。

二、原文:「最後,你究竟為什麼會做出這樣荒唐的誣衊呢。1.你說2017528在台南家中收到警告的紙條後就趕緊找朋友去香港報案。上師離開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決定是513之後逐步跟同學交代的。5月中旬基本都知道了。63上師發出聲明,發聲明之後網上開始有組織的誹謗汙衊上師,直到現在。據瞭解,你529就到達美國了,然後你在69回到台灣,610日到達香港,於612發出錄音。由此我們相信妳絕對是受到了離間、威脅和迫害。原來衷心敬愛師父的弟子,為什麼從美國回來後就處處反對自己的師父?包括陳亞來,現在到香港誣告師父,也是從美國回來後發生的。根本不是師父不好或師父變了,是同學變了。但能讓人一夜變化,不得不承認,也是本事。這個本事是兩舌的本事,嫁禍的本事,許諾傳法的本事,誑惑同學們護法功德最大的本事。但如果你不是佛,這一切就什麼也不是!」
回覆:這一大段的提問讀得我啼笑皆非,又感無藥可救的難過。
首先,我從「有組織的誹謗汙衊上師,直到現在」談起。所謂「有組織」,這是一種將自己的處境用一種消極的表達方式來掩蓋自己內在真實的意圖(也就是他人無法直接從字面上,馬上發現和辨別出傳達者內心真實的期望),製造出「我是被害人」的角色立場,藉而以此角色立場讓不明白事實真相的他人“認同”自己現在“受害的”處境,但這個想求取認同的目的並不是我想探討論述的。我想談的是「責任」。
   當我們用一種「被害人」的憤怒情緒、言語、文字…等等來詮釋並告知周遭自己之所以會有今天的遭遇處境「全都是因為某某某害的搞的」時,那麼,我們所能從中得到的最大益處就是:「我不必為自己現在這個遭遇處境負起任何的責任,因為都是別人害我的!一切都是別人錯!」當我們不需要負責任時,相對的就不需要靜下心來「自我反省」,這樣的卸責行為讓我們可以肆無忌憚的主觀推測、不符邏輯的指責、不帶同理心的一再言語傷害他人、無限上綱的求所欲求為所欲為,僅為了讓那些害我的人來為我的遭遇負責。這就是最令我最難受的地方。
   其實,所謂的「有組織」只不過是一種人性在得知了一則“不可置信”的消息時「奔相走告」後的必然現象,何況如今網路發達自然會使奔相走告的效應迅速擴大,這樣的自然效應與所謂的「有組織」實無必然的關聯性存在。
   再來,談談「誹謗汙衊」一詞。我們現在的國家已經是一個成熟進步的民主社會了,當我們有任何一種權益受侵害時,可以依法定程序去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亦即,當我們被莫須有的他人控訴(誹謗汙衊)造成自我權益的損害時,就有權利依法定程序去挽回和證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以情緒性的字眼來胡亂指摘出面指控的受害人。正如提問者自己所言:「香港員警辦案是看證據的」,既知如此,那麼一切真相都留予警方去做合理客觀的調查和判斷,何苦一再以「白痴」這樣情緒化的人身攻擊語言來傷害他人堆自己的黑業呢。
   接著談「根本不是師父不好或師父變了,是同學變了」,這實在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荒謬可笑又不負責任的話。你們可以接受自己的師父離開跟隨了27年的 佛陀師爺,卻無法接受自己的師兄姐離開自己跟隨了8年的師父,你們可知道:「根本不是 佛陀不好或 佛陀變了,是陳寶生變了」!這點是最令我啼笑皆非的了。
   再談「這個本事是兩舌的本事,嫁禍的本事,許諾傳法的本事,誑惑同學們護法功德最大的本事」。這句仍是意氣用事卸責的言詞,關於兩舌、嫁禍這樣以被害人心態的用語,其理亦如我上一點所說「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凡事別人做了自己不喜歡的事,便是因他人兩舌煽動嫁禍之故,但凡自己犯了相同之舉時,則義正嚴詞大言不慚諸多偏頗的理由藉口來推卸掉屬於自己應該面對的良心與責任,你們的師父正是以他兩舌、嫁禍的本事把你們帶到現在這樣一個是非不辨的處境啊。那麼關於「許諾傳法」這點,以我這樣凡夫的行人心思來想:如果所言為真,那就太好了!因為這樣我只要努力伏案動動筆桿多寫幾篇文章,然後暗自歡喜地等候哪天有人來喊我去傳大法就好了,也不用辛苦的於平常生活的行住坐臥中對治自己難改的劣習來修行。可惜,因果律不會讓我就此得逞的,就算 佛陀願意慈悲傳我聖法,但我自知修行不到位時是怎麼也修不起相應的受用的,因為若我種的是「巧取」盜法的因,最終必嘗空幻不實的果(因地不真果招迂曲)。由此言論便可看出,你們是用世俗中那種人我對價互利的心態來看待奧義無窮的佛法,來踐踏尊貴的佛法,認為佛法是可以私心利益對價交換的!如此邪惡的論調,還能信口厚顏推責說自己不是在謗佛謗法嗎?!
   「誑惑同學們護法功德最大」,說出了這樣的話,已是自獻「不懂法義」最好的證明了,我不須贅言闡述其他,只想用一句話來回應: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開示無畏護法功德是無量的,佛陀是實語者如語者,毫無誑惑可言。「誑惑同學們“護主”功德最大」,這句才屬真正的誑惑!
   最後「但如果你不是佛,這一切就什麼也不是了」,就是這句話讓我感受到無可救藥…。讓我這樣說好了:如果陳寶生可以修法迎請佛菩薩來降甘露、如果他可以展展身手複製  佛陀的韻雕、如果他可以為弟子舉行勝義內密境行灌頂、如果他可以叫無情物自己縮小一點、如果他可以讓菩提聖水穿缽,喊得動金剛丸、可以讓弟子先去極樂世界看看再回來決定往生日期、如果他可以預言一整天的行程中會發生什麼樣的人事物,可以來個返老回春……,那麼便能證明他不是誑惑眾生要回歸本源的魔。

三、原文:「發佈謠言的禁書網、博訊新聞網都是境外反動網站,博訊網更是歷來宣揚FLG2011年初在中國大陸被封鎖。只有像這樣的反動網站,才可以收到錢而不顧法律後果任意刊登這樣的謠言。更重要的是,這些是美國的網站,這告訴我們新聞發布的來源地在美國。」
回覆:這段話使我憶起了「疑鄰竊斧」的故事:「人有忘斧者,疑其鄰子。視其行步,竊斧也;顏色,竊斧也;言語,竊斧也;動作態度,無為而不竊斧也。」我想我們只能期待:「俄而,掘其穀而得其斧。他日復見其鄰人之子,動作態度,無似竊斧者。」

四、原文:「性暴力案件,是誹謗者最愛用的誣衊手段,因為不需要證據就可以達到極高的媒體關注度,抹黑效果極好。抹黑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讓人不再相信師父。」
回覆:佛言:「惡人害賢者,由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己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賢不可毀,禍必滅己。」

五、原文:「試問,你第三世多杰羌佛不是佛嗎?應該無所不能洞察
,難道你的弟子有這樣的惡行,你都坐視不理嗎?這種人應該什麼段位都不給,直接報警坐監獄,為什麼這八年之中還給與師資證書,還要加段位?而一等他離開你,所有的辱罵、誣衊、陷害就開始鋪天蓋地。跟著你就是活佛,就可以加段位,離開你就是邪師、犯罪。是對是錯都是你說了算,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因果已不再是因果,是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標準,因果也不是法,只有你第三世多杰羌佛說的才是法。以實際行動否認因果,否認佛教的根本,你到底是魔還是佛呢?」
回覆:一段令人痛心疾首的魔言妖語!
你們可知道這整段魔言妖語,所誣衊誹謗的正是你們口口聲聲要回歸本源的 釋迦世尊! 釋迦世尊無所不能洞察,卻救不了自己的族人;世尊無所不曉,明明知道娑婆是五濁惡世不淨的世界卻不以神通力把大家通通加持到淨土去享福,你們說這樣的世尊是不是太不慈悲了?!
   當一個人的心智被自私狹隘的我執佔據時,彷彿雙眼被矇、雙耳被摀住般,再也看不到聽不到外界善意給予的任何訊息,這道我執的高牆把私慾牢牢圍住,不惜以邪亂的知見作捍衛私慾的利箭射向每一個真心為他們著想的人!
   因果,不是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了算,也不是 釋迦世尊或任何一位大菩薩說了算,因果更不是誰否認的了的,因果本身就是準則,因果是他自己說了算。一個懂「因果」的人,會了澈「功是功」、「過是過」,功過無法相抵的真諦;加段位,是辦理聞法點的「功」;受群攻責難是因謗佛謗法的「過」。功與過之間是因果的關係,跟離不離開誰沒有分毫的關聯性。

回覆完這後半段的提問時,我深切地明白為什麼陳寶生的弟子會有如此之多的疑問和提問?其因只有一個──不明法義因果倒錯。
因為不明法義以致因果倒錯,所以在諸多質疑中帶著攻擊性的情緒言語,在提問中處處文理不順前後矛盾;不懂法義卻胡亂析解自他處境的因果關係,在有利於己時承認因果,有損於己利時否認因果推責於他,甚至上謗 佛陀佛法下誣正信行者,為圖私慾己利,連世俗裡最基本的理性都給丟失了。

正信行人
2017.6.19